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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宜兴市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/10/22 9:36:59     浏览次数:次     来源: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      字号选择〖 大 中 小 〗

市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   按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对我市乡土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 一、陶瓷艺术专业申报人员

       (一)申报条件
       申报人员须符合《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﹝2025﹞93号)、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外,根据《无锡市陶瓷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办法》(锡人社职﹝2024﹞7号)等文件规定还须满足以下条件:
       1、申报乡土人才副高职称的,需参加相应级别技艺考核并达到合格要求。
       2、已申报我省2026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,不得申报。
       3、退休人员不得申报。
       按《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﹝2025﹞93号)文件精神,申报人员获评通过后将获得高级乡土人才职称证书,不再颁发高级工美系列职称证书。
       (二)申报程序
       1、申报人员按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文件,通过互联网统一登录“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”进行网上申报(行政主管部门选择: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)。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9∶00至10月31日17∶00,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,不得补报、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。
       2、申报系统中经初审通过人员按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文件要求装订纸质申报材料(《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应从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),报丁蜀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科初审(电话:87400616),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后报上级人社部门。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      二、其他非陶瓷艺术专业申报人员

       其他非陶瓷艺术专业申报人员按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文件要求,在10月31日17: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,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,不得补报、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。按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文件要求装订纸质申报材料(《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应从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),于10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政府初审盖章后报市人社局(市教育西路1号人社局6号楼306室,电话:87986261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       附件:
       1、《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会函﹝2026﹞1号)
       2、《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﹝2025﹞93号)

 
      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       2026年10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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